根据“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”安排,按照黑龙江省科学院关于2022年“黑龙江人才周”引才招聘活动的公告,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,拟面向在校的应届毕业生开展引才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单位简介
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是黑龙江省科学院下属研究院所,正处级,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财政全额预算拨款。主要职责是:承担新材料、环境科学、精细化工、新能源、生命与生物科学、机电一体化、工程塑料、生物基塑料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和相应的重点实验室、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作;开展对俄技术引进、孵化、转移和技术咨询服务。(单位简介详见https://iathas.ac.cn/)
二、招聘岗位
详见附件《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2022年度“黑龙江人才周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》(附件1)
三、招聘对象
2023年应届毕业生。
四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,品行端正。
3.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。
4.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,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5.应聘人员最高学历、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。
6.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(见附件1)。
7.应聘人员需要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8.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,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(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);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,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(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)。
9.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名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过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。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。
3.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。
4.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
试作弊行为的人员。
5.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
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。
6.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。
7.属于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
应回避关系的。
8.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。
9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。
五、享受待遇
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,享受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。
六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2年11月5日9:00至11月25日16:00。(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。对已发邮件的考生视为已报名,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报名邮箱)
2.报名方式:电子邮件报名,报名邮箱为10749577@qq.com。
3.报名所需提供的佐证材料
(1)报名表(附件2)
(2)个人简历
(3)居民二代身份证正、反面;
(4)本科起相关的学历、学位证明(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);
(5)岗位需求的其他佐证材料。
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(邮件主题标明为“应聘岗位代码+所学专业+姓名”)。
(二)考试
1.初审
根据本公告中发布的岗位要求,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。
2.考试
本次“人才周”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。初审通过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。
对于报名人数超过20:1的岗位,将视情况增设笔试考试(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,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笔试加分,加分政策计算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,截止到报名时间结束前)。
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和形式,会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,参加考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、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。
(三)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
考试结束后,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。只有面试环节的岗位,总成绩=面试成绩,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,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(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,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)。
(四)考核与体检
1.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、体检。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人选,考核内容为在校表现、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等。
2.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,费用由考生自理,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,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。
(五)公示与聘用
根据考试、考核、体检结果,择优确定拟聘人选,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,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并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,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(六)试用期
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12个月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,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邢老师
联系电话:0451-88321778
八、其他事项
(一)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、伪造涂改证件(证明)的;考试、考核、体检作假舞弊的;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;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;已聘用的,解除聘用合同,予以清退。
(二)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,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本单位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回复确认报名,如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用人单位。
(三)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,需提供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。
(四)聘用人员须服从本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。
(五)考生参加考试时须严格遵守届时的防疫要求。
(六)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,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(七)本次招聘工作由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。
附件1: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2022年度“黑龙江人才周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
附件2: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
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
2022年11月11日
附件1--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2022年度“黑龙江人才周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.xls